根据2025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通知,需要进行考后资格审核的地区包括:江苏、云南、重庆、贵州、海南、河南、广东、广西、安徽、陕西、新疆、宁夏、山西、湖南、浙江、西藏。请各位考生留意手机通知或当地人事部门发布的审查公告。
江苏: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5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将在2025年12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6年1月上旬在“江苏人事考试网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5.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云南: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核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重庆: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报考人员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报考条件。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须按照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核查资格,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请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注册手机号码通信畅通,并留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
贵州:考后资格复核
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对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资格复核和证书发放相关事宜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另行通知。
海南:考后复合
成绩公布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采取线上复核的方式进行,对部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人员,须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广东: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条件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广西:考后核查
成绩公布后,考试组织机构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广西数智人社社保缴费业务系统、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等相关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报考信息真实性开展考后核查和成绩监管。报考人员如有虚假承诺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报考人员,考试组织机构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注册报名服务平台时使用的手机号码),或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公布名单,报考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未接到通知或不在网上公布名单内的报考人员,不需提供核查材料。
安徽:抽查
报考人员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
随机抽查。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陕西:考后资格抽查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试资格抽查,将通过电话通知或者发送短信的方式告知被核查人提供补充材料,未接到通知人员不需要提供补充资料。请广大考生保持报名留存手机号畅通。
新疆: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本次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宁夏:考后审核
考试成绩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的公告,须持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年限证明(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之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资格核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考后资格核查的视为放弃拟取得资格。
山西:考后资格审核
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
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和“采用告知承诺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均须参加考后资格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资格审核单位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审核意见为准。
湖南:考后抽查
在考前已经完成所有需进行人工核查人员资格审核考后不再进行公示,如被列入抽查对象将另行通知。被抽查对象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完成核查。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无效。
浙江:考后核查
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请考生务必提供正确手机号码,便于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核查方式。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未通过核验、报考免试级别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核查。
西藏:考后资格复核
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请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我中心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取消考试成绩或不予核发证书。